2014年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05-28 16:32:14 来源:

  浙教试院〔2014〕49号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从2014年起实行重点欠发达县(市、区)定向招生试点,在普通高校招生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扩大重点欠发达县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面向我省12个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包括:文成、泰顺、磐安、衢江、常山、开化、龙泉、云和、庆元、遂昌、景宁、松阳。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1.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2.具有我省重点欠发达县的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

  三、招生学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温州医科大学、宁波大学、嘉兴学院、浙江海洋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等16所院校。

  四、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300名本科一批定向招生计划,并统筹确定各县、各学校的计划。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均面向12个重点欠发达县招生。2014年各县(市、区)、各学校定向招生计划见附件1、2。

  学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1.志愿设置与填报

  定向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各学校所有本科第一批专业均允许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形式,每个志愿包括一个专业和一个院校。每个考生可填报30个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专业、院校的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填报时间与本科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的填报时间相同。

  2.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投档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进行。根据各县分科类定向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专业+学校)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院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院校。投档比例为1:1。当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仍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另一科类(文科或理科)录取;另一科类生源仍不足的,转入学校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录取人数不超过该县定向招生计划数。

  六、工作要求

  面向重点欠发达县定向招生试点,是贯彻教育部有关要求、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要严格规范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杜绝假冒现象。要加强宣传,将定向招生政策周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并积极营造实施重点欠发达县(市、区)定向招生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

  1. 各县(市、区)定向招生计划

  2. 各学校定向招生计划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

  各县(市、区)定向招生计划

县(市、区)

计划

文科

理科

合计

文成县

6

29

35

泰顺县

5

29

34

磐安县

4

17

21

衢江区

13

26

39

常山县

5

27

32

开化县

4

20

24

云和县

5

6

11

龙泉市

8

20

28

庆元县

7

13

20

景宁县

3

8

11

遂昌县

5

17

22

松阳县

7

16

23

合计

72

228

300

  附件2

  各学校定向招生计划

学校

计划

文科

理科

合计

浙江工业大学

5

15

20

浙江师范大学

8

25

33

宁波大学

7

23

30

浙江工商大学

7

20

27

浙江理工大学

7

20

2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7

20

27

浙江财经大学

5

15

20

温州医科大学

5

15

20

中国计量学院

3

9

12

浙江农林大学

4

12

16

浙江中医药大学

8

22

30

嘉兴学院

2

5

7

浙江传媒学院

1

2

3

浙江外国语学院

3

7

10

浙江海洋学院

 

8

8

浙江科技学院

 

10

10

总计

72

228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