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细则

2016-06-15 14:52:51 来源:

  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职责分工

  (一)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省军区招生办和市、县(市、区)招生办提供军队院校、国防生面试考生名单。市、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向当地人武部提供政治考核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本人。

  (二)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人武部负责考生的政治考核、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随迁子女考生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由毕业中学所在地人武部负责。

  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程序

  (一)省军区招生办负责印制《政治考核表》,规定政治考核组织程序和完成时限。省军区招生办将《政治考核表》发至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县级人民武装部。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填报个人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武装部。

  6月29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一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考生名单,同时将名单下发到考生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随迁子女考生名单下发到毕业中学所在市(县、区)招生办)。6月30日前,由市、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向所在县(市、区)人武部分别提供第一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及考生本人。考生的政治考核与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同步进行。第二批的相应工作时间详见工作进程表。随迁子女考生须于收到政治考核通知当日到毕业中学所在县(市、区)人武部领取政治考核表,在1日内由学校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后,将政治考核表交还人武部;人武部须在1日内将政治考核表及函调信(函调信格式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下发)以最快方式寄往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武部,并协调跟踪做好政治考核工作,于接到通知后6日内反馈随迁子女考生政治考核结论,8日内将政治考核表原件送交省军区招生办。

  (二)6月30日、7月下旬,省军区分别做好第一批、第二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前的准备。工作人员进驻面试体检点(杭州市玉皇山路76号杭州海勤疗养院)。

  (三)7月1日—3日、7月下旬,面试工作分期进行。各市考生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各设区市

面试体检开始时间

第一批院校

第二批院校

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

71

上午700

7月下旬(具体时间按工作进程表执行)

温州、金华、衢州、丽水、台州、舟山

72

上午700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时到杭州市玉皇山路76号杭州海勤疗养院报到。(体检前保持空腹)

  省军区招生办负责按统一规定程序组织协调对考生进行面试。军队院校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面试合格的考生,由面试老师发放体检表,并通知考生参加体检;对面试不合格考生在《面试表》“面试结论”栏内填写“不合格”,在“不合格原因”栏内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各招生院校对面试结论均应予以认可,不得再自行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合格”、“非指挥合格”、“不合格”三类,由主检医生签字确认并负责。

  (四)7月7日、7月底前,分别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军校、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审定。省军区招生办对《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考生情况登记表》进行审核盖章,并将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按“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上线考生信息库格式”要求输入考生信息库(报考国防生的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单独输入),连同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的《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及体格检查表》送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