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6-06-15 14:54:32 来源:

  浙高招委[2016]4号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人武部,各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6〕83号)等文件精神,我省2016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统称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实行统一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和提前录取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院校: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陆军军官学院、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军事交通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装甲兵工程学院、陆军航空兵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空军工程大学、火箭军工程大学、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后勤学院。

  今年在我省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南昌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

  各院校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在6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统一公布。

  二、报考条件和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为:1.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3.未婚;4.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等相关标准。

  军队院校、国防生实行传统志愿录取,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第一批提前为6月26日8:30至6月27日17:30;第二批提前填报志愿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执行。考生在每批次中分别可填报五个志愿,另设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技术指导,引导考生根据报考条件特别是身体条件准确填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因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其结果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该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在分数线以上,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计划数的3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政治考核、面试、体检考生名单。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时,从未纳入军检范围且服从院校志愿调剂的高分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适当扩大参加军检考生数量。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武部组织,以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1号文件)为依据,把考生的现实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调查了解清楚,重点掌握考生的入伍动机、现实表现、社会交往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随迁子女考生政治考核由毕业中学所在县(市、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武部作出鉴定。

  省军区招生办负责按统一规定程序对考生进行面试。军队院校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在网站公布军检时间地点,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查询是否参加军检,同时通过县级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省军区招生办拟制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领取。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的具体办法详见《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细则》(附件2)。

  四、录取

  军队院校、国防生录取时间:第一批院校为7月上中旬;第二批院校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按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10%(第二、三、四、五志愿和服从志愿投档比例为缺额计划的100%),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向院校提供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阅网上录取程序和操作指令提示,根据文件和招生章程规定,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一、二、三、四、五志愿和服从志愿投档后,各院校招生生源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求志愿,由县级招生办和有关中学通知已取得该批次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且未被录取或预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缺额计划的100%、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五、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事关军队、国防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委、人武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并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招生质量。各中学要全力支持和协助有关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开展宣传工作,认真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积极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报考。各有关部门、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统一制定的招生程序和公布的招生计划,坚决杜绝违规招生;一旦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

  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细则

  浙江省2016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工作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