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分高中借高考改革任意加重师生负担
记者从10月27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关于纠正部分普通高中违背教育规律和教学要求错误做法的通知》,对部分高中借高考改革任意加重师生负担的行为进行了通报并予以纠正,同时对于违规者明确了惩罚措施。
据钱江晚报10月19日报道,按照浙江高考改革方案,统一高考招生按照3+3计分方式,即语文、数学、外语(课程)3门为统一必考科目,3门为选考科目,考生可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中选3门作为选考科目。相对于传统高考,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的选考科目开考时间大幅提前,部分学生在高二上学期就开始参加选考。同时,许多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开考时间也提前了。三年高中,学考加选考的场次最多可以达到22场,这样的考试密度让考生和家长,甚至教师倍感压力。
今年10月14日~16日,浙江省进行了实行新高考政策后的第三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选考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有网民发文称,浙江高考改革的一些措施给高中教师和学生、家长增加了负担,“一年三考,由原来的一次冲刺,变成了现在的反复冲刺”,这让考生、教师和家长疲惫不堪。从高二开始,为了应对学考和部分学生的提前选考,非考试科目不得不停课让路。
该网帖此发争议,一位名叫“黄忠”的一线教师发文称,“一年两考”本来就是针对过去高考“一考定终生”提出来的,希望网帖作者能提出建设性意见,不应只是抱怨。
10月25日,浙江省教育厅发通知称,至今仍有一部分学校打着提高升学率的旗号,置教育规律和教学要求于不顾,任意增加教学时间和师生课业负担,进而直接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教育改革大局,影响了师生身心健康。
该通知对教育部门已发现高中存在的5种错误做法及表现进行了通报:
一是高一年级每学期开设的学考科目超过8门,抢赶教学进度,严重加大学生课业负担;
二是在高一年级结束时,强制要求学生确定所有3门选考科目,限制学生自主选择时间,或用所谓的“选考套餐”限制学生选择范围;
三是各年级每周选修课程课时比例少于20%,或用考试科目暗中替代,甚至搞“阴阳课表”;
四是在学考选考前,不执行既定的教学安排,全面停课,集中时间搞“学考会战”;
五是增加课时,占用学生晚间和节假日时间组织复习。诱导或要求学生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各类迎考学习。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经常性教学督促检查制度。普通高中学校应在开学前将教学安排计划递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督导部门要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每学期对所在责任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教学安排计划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公开举报制度,明确责任处室和举报处理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做到有举报就有查处、有记录。
同时,对于违规行为浙江省教育厅会实行惩罚措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教学计划实施定期督查情况报设区市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在次月初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对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教学工作要求的学校,应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并勒令改正;对屡查屡犯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和校长追责;如是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将进行警告或降级处理,直至取消省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学校称号。将落实教学工作要求情况列入教育各类考核和评先选优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