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电机学院自主招生实施“免笔试录取”政策的通知
一、免笔试录取
1、科创:对于科创能力特别突出的学生(第一类考生须满足我校设置的学业水平等第要求),获得过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星光杯”中等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一等奖或其他国家级发明创新类奖项(含专利等)的考生,符合获奖奖项与所报专业大类对口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予免笔试录取。
2、学业:对于学业考成绩齐全的考生,10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第在3A7D及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免笔试录取,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予免笔试录取。
免笔试录取申请:符合我校免笔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请下载《2015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录取申请表》,认真填写,于2月28日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交至我校闵行校区江川路690号招生办公室,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学校将组织专家面试答辩,时间初定3月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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