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A类考生)

2014-04-17 来源:

  我院2014年自主招生A类考生(即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最低录取资格线和各专业最低分数予以公布:

  一、A类考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

  艺术类专业:584分

  非艺术类专业:713分

  二、A类考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专业名称

最低分

计算机控制技术

731

微电子技术

732

通信技术

73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741

计算机应用技术

778

计算机网络技术

788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733

信息安全技术

713

数控技术

775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763

通信技术(中德合作)

719

影视动画(艺术类)

643

电脑艺术设计(艺术类)

584

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

678

  三、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录取专业,查询方法:点击右侧的“录取结果查询”,登录号用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的后6位,如末位是“X”请大写。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根据沪教委学〔2014〕1号文要求,我院将于4月19日在网上公示A类考生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4月24日通过邮政EMS发出,请注意查收。

  附:录取规则(摘自《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即A类考生)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按以下规则录取:

  1.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2.将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不含物理、化学、生命科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及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等第)按下列方法折成对应分数:

等第

A

B

C

D

F

折算分

100

90

75

60

40

  3.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A”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3(即100分×1.3=130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语文、数学、物理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B”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2(即90分×1.2=108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报考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报考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校考成绩(素描+色彩)+学校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