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5-03-19

  我校2015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各生源类型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已经审定,现公布如下:

三校生

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189分

194分

1024分

非艺术类

128分

145分

684分

  特别说明:

  (1)划线原则:

  ①三校生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是根据考生的合成总分(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科目成绩;艺术类考生的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非艺术类考生的校测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关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扣除免笔试面试已使用计划)的120%划定;

  ②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是根据考生的合成总分(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科目成绩;艺术类考生的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非艺术类考生的校测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按不低于相同专业类别三校生的最低录取资格线进行划定;

  ③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是根据考生的合成总分(合成总分=10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校测科目成绩×3;艺术类考生的校测科目为《素描》、《色彩》,非艺术类考生的校测科目为《信息技术基础》)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关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扣除免笔试面试已使用计划)的120%划定。

  (2)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若符合本校“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可于3月18日(周三)13:00-15:00,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有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到本校行政楼(2号楼)底楼招生办(2108办公室)进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录取原则:录取是在合成总分达到资格线的考生中,先录取符合本校“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线上考生,再依据考生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优先”原则录取其他线上考生(若有同分,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比较入学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按语文、外语、数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顺序依次比较单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4)合成总分达到相关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因所报专业均被高分考生或前面专业志愿的考生录满、但本人又不愿意专业调剂,或者即使愿意专业调剂也由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因受招生计划所限)的原则,有可能不被录取。

  附1: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优先录取政策(点击查看 )

  附2: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在沪依法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