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几点重要提示

2016-02-29

  1、我校不举办任何有关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含校测)的考前辅导班、强化班或冲刺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部门举办针对依法自主招生考试(含校测)的考前辅导班、强化班或冲刺班,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2、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此外,由于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我校以“专业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对所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先完成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如有剩余计划才会进行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如再有剩余计划再依次进行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的录取,最后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被自己所填专业录取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所以考生在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专业志愿(特别是第一专业志愿)必须正确定位,不可盲目追求“热门”。

  3、第一志愿录取时,“健身指导与管理(健身教练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在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合成总分满分分值的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满为止。

  4、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31号)中附件2规定的为准,学校不另外制订其他加分项目。此外,符合市教委加分条件规定且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在3月18日或3月19日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交本校进行初审,否则不予认可。

  5、免笔试政策中的部分条款只有当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并且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或证明对口(或者与所获得的多张证书或证明中的任意一张对口)时方有效,请考生务必留意,以防误报。此外,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规定且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3月12日8:30-9:30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交本校审核并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参加面试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网上报名流水号),过时不再受理。

  6、由于我校对报考本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时,“信息科技”和“地理”两门科目不予折算并不计入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中,所以免笔试政策中第1条第4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620分(含)以上者”指的是除“信息科技”和“地理”两门科目外的8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折算总分在620分(含)以上者,请相关考生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

  7、优先录取政策中的部分条款只有当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并且填报本校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证书或证明对口(或者与所获得的多张证书或证明中的任意一张对口)时方有效,请考生务必留意,以防误报。此外,符合本校优先录取条件规定且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在本校公布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将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时不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本校进行初审,否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