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杉达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2018-02-27

一、学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嘉善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505号;金桥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金桥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杉达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考试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
机电一体化技术
2
4
1
船舶工程技术
2
4
0
电气自动化技术
2
4
1
物流管理
2
4
1
智能控制技术
2
4
1
集装箱运输管理
2
4
0
无男女比例限制。
注:专业计划可按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第一学期末可按学生本人意愿、考试成绩、综合表现与各专业的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再调整专业。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全部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一项条件的应、历届高中生、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可报考我院2018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或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并合格,同时1月英语科目考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应届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语文、英语、数学成绩达到2A及以上的应届三校生。
3.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专业对口者。
4.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专业对口者。
5.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专业对口者。
6.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7.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或相当于该等级考试的证书。
8.入伍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退役士兵。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报名者需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才可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时间为3月5日;面试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公民素养、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基础知识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可以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报考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5日9:00—11:00,地点在金海校区(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图书馆一楼;面试地点在金海校区,面试报到时间为3月5日中午12:00(具体地点将见当日公告),过时不候。面试合格名单于3月6日下午18:00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网址:http://zsw.sandau.edu.cn/),由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发书面通知。考生在确认通过学校面试后才可网上报名,将本校作为第一院校志愿方可录取。
现场确认时间:3月16日9:00—11:00,地点为学校金海校区(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同时办理退役士兵报名。
十二、录取规则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所有报名者都免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录取按照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
只招收通过本校面试的考生。
2.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
所有报名者都免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录取按照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
只招收通过本校面试的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文化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3000元,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24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标准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科目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089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anda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http://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021-50210897
十七、其他须知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自主招生学生的学籍由上海杉达学院负责统一管理,编入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名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