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12-02-02 来源:自主招生网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徐汇  梅陇  21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2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250名。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小计
其 中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
的考生(含退役士兵2名)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
的考生
三校生
1
护理
90
28
2
60
2
助产
16
6
 
10
3
医学影像技术
23
10
 
13
4
康复治疗技术
26
10
 
16
5
药学
23
5
1
17
6
生物技术及应用
28
10
 
18
7
医学检验技术
20
8
 
12
8
医学营养
14
5
 
9
9
卫生信息管理
10
4
1
5
 
合 计
250
86
4
160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规则
本录取规则以市教委   号文件规定为准。
(一)针对具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10门学业水平成绩全部达到D及以上。
2、学业水平成绩等第与分数的折算: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以1.2权重计算。
3、加分政策:详见本章程第十五部分说明。
4、学院面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学院面试内容主要从考生的公民素养、沟通协调能力、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以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
5、录取总分:录取总分=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累加+面试成绩+加分
6、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学业水平成绩中英语--语文--数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政治的顺序依次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二)针对三校生及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完整的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符合本章程第十五部分中有关报名要求的三校生及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完整的高中生报考我院,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面试。
2、加分政策:详见本章程第十五部分说明。
3、学院面试:
学院根据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的合成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1.3划定面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学院面试内容主要从考生的公民素养、沟通协调能力、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面试时间以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
4、录取总分: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5、面试入学:
如考生经审核符合下列条件者将免各类科目测试,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直接按其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1)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奖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所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3)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奖项专业对口者。
6、专业录取:
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顺序分出先后,择优录取。
(三)退伍士兵招生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
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54397981(兼传真),021-64773528-1151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64104636
十三、网址
http:// www.shvtc.com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报名要求与考试
1、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热线”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17、18日(以上海市教委文件为准)。
2、我院参加A组招生录取,参加A组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组9所学校范围内任选3所作为学校志愿。
A组学校: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共九所院校。
    3、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时间为2012年 3 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事项为准。有关考试说明如下:
“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生活英语四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5小时。
“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六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
面试时间以报名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
(二)加分条件
1、如符合二项以上,可累计加分,但累计总分不超过30分。
2、证书类型及其颁证机构必须符合本章程附件中所列出的名称和范围要求。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0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在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15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在高中(含三校)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10
毕业学校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二等奖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三等奖或单项二等奖获得者
15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单项三等奖获得者
10
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获得者
20
国家劳动和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获得者
10
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
5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两门及以上成绩为A者
20
上海市教委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一门成绩为A者
10
上海市教委
日语 JLPT证书(N2级及以上)获得者
20
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与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日语JLPT证书(N3级)获得者
10
日语JLPT证书(N4级)获得者
5
少数民族
5
民政部门
华侨子女、归侨和归侨子女
5
烈士子女
10
(三)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4~25日每天8:3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职业技能证书以及获奖证书(见加分条件表,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徐汇区梅陇路21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提交手续。
(四)退伍士兵报名办法考试及录取
2012年2月25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院(徐汇区梅陇路21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考试单独组织、计划单列、录取标准单列。
(五)交通路线
公交线路:50、111、131、156、157、720、729、731、755、804、857、867、957、973;
轨交线路:地铁1号线、3号线到上海南站站下,地铁5号出口,换乘729到华东理工大学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