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体育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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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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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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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百色 路 13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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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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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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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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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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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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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专业考生除具有免试资格外均需参加学校的专项技能测试。(2)招收项目:水上项目(帆板、帆船、滑水、皮划艇、赛艇)、射箭、射击、排球、篮球、足球、手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棒球、垒球、曲棍球、自行车、击剑、现代五项、田径、游泳、水球、柔道、摔跤、举重、跆拳道、体操(蹦床、技巧、艺术体操)、武术、马术、拳击、跳水、轮滑、军体、国际象棋。
(3)竞技体育专业考生必须在2008~2011年中参加全国最高级别及以上的比赛,并获得前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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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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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入学后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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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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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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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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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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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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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先录取免笔试考生;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成绩等第要求:
A=100分,B=90分,C=75分,D=60分,F=40分;
(3)专项能力50分 + 专项素质50分作为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4)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专项技能测试总分=录取总分。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考生、三校生:
(1)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考试(文化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生活常识,卷面总分满分150分;
(2)专项能力50分 + 专项素质50分作为专项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文化成绩×3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70% =录取总分;
4、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总分相同按专项能力分、专项素质分、文化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优秀运动员免笔试入学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要求:
(1)在高中阶段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世界青少年锦标赛前十六名(含) 获得者;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亚洲青少年锦标赛前十二名(含) 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八名(含)的获得者;城运会、全国青少年最高级比赛前三名(含)的获得者;上海市运会冠军获得者(限青少年组项目及指定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获得者。
(2)交验材料:市体育局有关部门颁发的运动成绩证明、奖状原件、成绩册和秩序册的复印件、盖有考生所在学校印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运动成绩证明印章(市属体育单位由市体育局竞体处,区属体育单位由市青训中心盖章)的免试申请表。
(3)免笔试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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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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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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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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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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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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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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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14元/人,文化课考试费26元/门,体育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2006】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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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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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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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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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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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体育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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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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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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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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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7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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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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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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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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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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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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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和学籍,持应届、往届高中生和三校生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2)报考竞技体育专业条件:必须在2008~2011年中参加全国最高级别及以上的比赛,并获得前六名。
2、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报名是否成功以现场确认为准。
3、文化考试: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免文化考试;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考生、三校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生活常识,满分150分;
4、文化考试时间:2012年3月3日上午:8:30~10:00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
5、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3月3日下午13:30~15:30;
6、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符合专业免试条件的,均需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专项技能测试,专项技能测试分专项能力、专项素质 (按单项制定) 两项。专项技能测试项目:现场确认时确定;考试地点:根据考生报考项目现场确认时通知;由学校组织测试,由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市体育局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仲裁和监督机构。
7、入学管理
新生录取后,学院将组织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入学教育期间学生除自理书籍、资料费、住宿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市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实行同等管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8、组织保障
学校将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领导小组,切实有效地做好2012年学校的依法自主招生工作。
9、监管机制
为做好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市教委对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成立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整个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接受市教委、市高招办、区高招办和市体育局有关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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