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2-02-02 来源:自主招生网
一、学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考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考生
三校生
学费
(元/年)
01
应用英语(涉外商务)(中澳合作)
30
5
 
15000
02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
30
5
 
15000
03
金融保险
14
1
 
7500
04
酒店管理(中澳合作)
1(退役士兵)
 
21
15000
05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33
15000
06
眼视光技术
1(退役士兵)
 
14
7500
07
社区管理与服务
1(退役士兵)
 
9
7500
08
人物形象设计
 
 
35
7500
09
应用艺术设计
 
 
20
10000
合计
 
77
11
132
 
注:人物形象设计和应用艺术设计专业只能单报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齐全的应届毕业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报考普通专业须达到2C4D。
(2)普通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根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统一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录取办法
普通专业: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 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 学校加分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信息科技、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命科学)高低排序。后四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全者不得参加录取。
(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往届高中生、从外省市学籍转入本市高中的考生)、应、往届“三校生”及退役士兵
 1.文化成绩要求
(1)普通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满分为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总分为250分;其中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和专业加试(形象与礼仪、化妆基础),专业加试每门满分为50分。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和专业加试(素描、色彩),其中专业加试每门满分为50分。
2.录取办法
(1)普通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考生类别的招生计划,划定不同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其中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学校加分)×40%+专业加试成绩×60%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加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学校加分)×30%+专业加试成绩×70%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专业加试成绩、入学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3)退役士兵:按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4)免试(免笔试)入学: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一、二等奖或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的考生,符合获奖奖项与所报专业大类对口,并经过我校审核认定后,免入学笔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澳合作专业1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一般专业75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1500元/人、年4人间; 1050元/人、年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50217411、50214975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50217812
十三、网址
www.ssp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
(三)测试内容、时间及地点:《入学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测试时间9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含法律基础、道德修养、时事政治)、基本科学素质(含数学知识运用、信息科技知识、自然科学常识)、人文艺术修养(含语言沟通与表达、史地常识、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含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安全常识),测试时间60分钟;应用艺术设计专业的专业加试内容为素描、色彩;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的专业加试内容为:形象与礼仪、化妆基础,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校内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除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累计加分(最高限30分)外,其它
加分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作累计加分;所有加分项目合在一起不得超过30分)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
20
上海市教委
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赛”个人二等奖及以上
20
上海市教委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
20
教育部职成教司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
15
上海市教委、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单项一等奖
10
 
 
职业技能高级证书
 
15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
10
部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信息科技、历史、政治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成绩达到A
15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信息科技、历史、政治学科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第成绩达到B
10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英语听说测试等第成绩达到A
10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英语听说测试等第成绩达到B
5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备注:
1.获得星光计划奖项和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其加分项目须与报考专业大类对口;
2.所有获奖证书须经学校审核后,加分才能生效。
3.上交证书截止日期: 3月3日
(五)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六)其他情况见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