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电机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12-02-02 来源:自主招生网
一、学校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橄榄路1350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三校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01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02
计算机应用技术
8(1)
 
2
03
物流管理
8(1)
 
2
04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14
6
2
05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加合作)
18
6
2
06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12
8
2
07
 
 
 
 
小计
 
70
20
10
合计
 
100(2)
注: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含本市往届高中生和从外省市转入的高中毕业生;2、括号内为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已取得6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报考我校须达到3C3D及以上,有F者不能报考。
(2)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考试科目:
技能测试:《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素质测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素质、人文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等,测试时间60分钟。
3、录取办法:
将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和+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政策性加分的合成分,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看数学、语文、英语、素质技能考试成绩。后四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不全者或含等第F者均不得参加录取。
(二)三校生及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的考生:
1、考试科目:考生须参加学校自主命题的《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
入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50分。
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素质、人文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等,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录取办法:
此两类计划以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考试成绩+学校政策性加分的合成分为依据,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条件看入学测试成绩。
     (三)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录取办法参考第(二)点。
(四)免笔试录取:对于科创能力特别突出的学生(第一类考生须满足我校设置的学业水平等第要求),获得过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星光杯”中等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一等奖或其他国家级发明创新类奖项的考生,符合获奖奖项与所报专业大类对口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可予免笔试录取。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18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44号。
住宿费标准
900元-15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64637770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38223140
十三、网址
www.sdju.ed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二)考试内容、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地点:《入学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50分;《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基本科学素质、人文艺术修养、健康与安全等。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校内加分政策:
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到招生办公室填写并上交《2012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校内加分申请表》,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序号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1
报考学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中,含一个A加20分,含一个B加10分
20
10
注:只对第一类考生有效,此项分值可累加,最高不超过30分。
2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者
20
教育部
3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2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4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者
2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5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6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0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7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者
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8
高中阶段获得区(县)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
区(县)教育局
9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10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1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5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12
少数民族、烈士子女
5
民政部门
备注:1、以上12项加分项目不可累计2、所有获奖证书须经学校审核公示后,加分才能生效。
(四)符合免笔试录取条件的学生请在学校招办网页下载申请表,并于2月15日以前递交纸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学校将组织专家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六)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