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2010-02-02 来源:上海高考网

一、学院全称: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    :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 号 (邮编:201609

三、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0年我院计划22个专业招收630人,其中三校毕业生320名,高中毕业生310名。具体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高中

三校

学制

1

物流管理

文理

15

15

3

2

报关与国际货运

文理

25

25

3

3

集装箱运输管理

文理

10

10

3

4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文理

10

10

3

5

港口业务管理

文理

10

10

3

6

国际商务

文理

15

15

3

7

商务英语

文理

10

10

3

8

商务日语

文理

15

10

3

9

酒店管理

文理

15

15

3

10

旅游管理

文理

10

10

3

11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理

10

 

3

12

护理

文理

60

60

3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理

5

15

3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理

10

10

3

15

软件技术

文理

15

10

3

16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

15

15

3

17

模具设计与制造

文理

10

10

3

18

信息传播与策划

文理

10

10

3

19

应用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艺术

 

20

3

20

应用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艺术

20

20

3

21

电脑艺术设计

艺术

10

10

3

22

装饰艺术设计

艺术

10

10

3

 

  

 

310

320

 

注:退役士兵招生计划3名,含在高中生计划中,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单独组织文化测试并录取。

五、招生对象:

1.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7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学〔200977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其中报考我院“护理”专业者须男生身高1.65以上、女生身高1.58以上。

九、咨询与报名:

2010年依法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分为四个联合招生组,本联合招生组为C组,由(728)上海第二工业大学(730)上海电机学院(735)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742)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765)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766)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773)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七校组成。考生同时可填报本组内3个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非艺术类专业。考生不能跨组填报。

1.    集中咨询会:26  9001500

地点:新和中学(原平路128号)

2.    网上报名:220 2月23

3.    现场确认:22728日,上午9001500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来院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交费、领取准考证。(确认地址: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

4.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退役士兵,22728日,上午9001500,前来我院现场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均在报名时告知。(报名地址:松江区车亭公路1788号)

5.    考生报名确认时请携带(以具体教委文件为准):

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由学校出具的高中阶段毕业证明;高中生须出具2010年高考报名号;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费14/人;测试费26/门;艺术类专业测试费50/门;

凡享受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⑹ 退役士兵另请带好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伍证书”。

十、测:

1. 试科目(每门单科满分150

非艺术类   高中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

三校生:文科   语文、英语

理科   英语、数学

三校生技能加试:信息技术基础(笔试)

(其中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加试方式为上机操作)

艺术类(高中生、三校生)   文化科目:语文、英语

加试科目:素描、色彩

2. 试时间

文化测试及加试:201036(周六)830开始

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 试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 1788

十一、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作累计加分):

加分项目

相关证件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证书原件

市级20分、区级10

高中阶段获得区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者

证书原件

二等奖以上15分、优胜奖以上10

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

证书原件

市级15分、

区级10

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者

证书原件

高级15分、

中级10

烈士子女

区民政局证明

20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区侨联证明

10

少数民族

区民委证明

5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

十二、录取规则:

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资格线,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次序、专业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照高中生及三校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若学院一志愿有缺额,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并公示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1.      非艺术类高中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非艺术类三校生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成绩总分+技能成绩总分的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艺术类录取:按二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加分政策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每学年 10000元;住宿费每学年2000元,全部为单元式学生公寓,四人一间,房内装有空调、卫生设备及热水淋浴房等。(学费、住宿费如有调整,以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

1.       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学院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督察。

2.    学院严格按向社会公布的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3.    监督电话:57803607

十七、其他须知:

1.      新生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教育。不另收取教学费用。

2.       联系电话:57803530   57803531  57800622

投诉电话:57803607

    址:www.lidapol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