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一)学院全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奉贤校区:上海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长宁校区:上海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
(三)培养层次:高职。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学院简介: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50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上海市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院地处上海市奉贤区,占地400余亩,另有长宁校区和徐汇校区,有完备的教学中心、实训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和生活园区等。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800余人,专兼职教师340余人。专任教师中,中高级以上职称占85%,双师素质68%。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其中75%在上海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及相关行业就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满意率高达90%以上。
学院设有电子工程系、通信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应用系、机电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中德学院、动画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共有2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3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上海市教改试点专业2个,构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和制造大类专业为主体,财经大类与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体系。
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注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注重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致力于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建有60多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和宝钢集团等100多家中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学院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和上海市通信与信息技术公共实训基地、上海市电子与通信开放实训中心、上海市自动化设备维修维护公共实训基地;建有第51和第99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承担包括高级技师等级的9个工种的不同等级职业技能鉴定。
近年来,学院在教学“质量工程”中取得丰硕成果,并承担部、市级各类技术开发项目和科研项目;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全国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各类竞赛中频频获奖。
二、报考对象
(一)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0〕106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的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
三、咨询方式
(一)通过学院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stiei.edu.cn 。
(二)从1月25日起考生可拨打电话64038240、54962336咨询(节假日除外)。
四、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信息的方法
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再到第一志愿院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退役士兵直接到学院报名)。
(一)网上报名:2月18日8:00至2月21日20:00,考生可通过http://edu.online.sh.cn 进行网上报名。
(二)退役士兵请于2月26日的9:00~15:00,到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我院长宁校区进行报名和确认。
(三)确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要求:2月26日至2月27日的9:00~15:00,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到长宁区玉屏南路560弄18号我院长宁校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时不能更改志愿。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证明:
高中毕业生:2011年秋季高考报名号;
应届“三校”毕业生:由所在“三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历届“三校”毕业生: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同一底片,在背面写上姓名)。
5.报名及考试费:报考艺术类专业:166元,报考理工类专业:92元。
6.网上报名流水号。
(四)到达我院长宁校区的交通:可乘坐轨道交通二号线(娄山关路站),公交54、71、72、74、88、251、519、757、808、941路等。
五、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就读地点
注:
1.招生计划中含3名退役士兵计划。
2.所有专业文理兼收。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
|
住宿费
(元/学年)
|
就读地点
|
|
高中生
|
三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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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微电子技术
|
理工
|
25
|
15
|
三年
|
7500
|
1500
|
奉贤校区
|
52
|
计算机控制技术
|
理工
|
25
|
20
|
三年
|
7500
|
||
53
|
通信技术
|
理工
|
30
|
25
|
三年
|
7500
|
||
54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理工
|
30
|
20
|
三年
|
7500
|
||
5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工
|
20
|
15
|
三年
|
7500
|
||
5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理工
|
25
|
15
|
三年
|
7500
|
||
57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理工
|
20
|
15
|
三年
|
7500
|
||
58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
理工
|
68
|
52
|
三年
|
12000
|
||
59
|
通信技术(中德合作)
|
理工
|
40
|
40
|
三年
|
12000
|
||
01
|
影视动画
|
艺术
|
25
|
55
|
三年
|
10000
|
1500
(第三学年)
|
第一、第二学年在长宁校区走读
第三学年在奉贤校区住读
|
02
|
电脑艺术设计
|
艺术
|
10
|
20
|
三年
|
10000
|
||
03
|
工业设计
|
艺术
|
6
|
14
|
三年
|
10000
|
||
04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
|
6
|
14
|
三年
|
10000
|
||
合计
|
330
|
320
|
|
六、填报志愿
(一)考生在本联合招生组内可填报3所学校志愿,按志愿顺序录取,不能跨组填报其他学校。本联合招生组(B组)成员有:
上海杉达学院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二)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理工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
(三)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日程
(一)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
文化考试科目
|
技能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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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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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
|
英语、语文
|
素描、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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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门,满分各为150分
英语不设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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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专业(三校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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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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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一)
|
共3门,满分各为150分
英语不设听力
|
理工类专业(高中考生)
|
英语、数学
|
综合能力(二)
|
共3门,满分各为150分
英语不设听力
|
注: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上述4门科目的考试。
2.《综合能力(一)》科目包含信息技术、电学基础和人文知识三个模块,报考理工类专业的三校毕业生可任选其中2个模块答题。
3.《综合能力(二)》科目包含信息技术、电学基础和人文知识三个模块,报考理工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可任选其中2个模块答题。
(二)考试日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时间
|
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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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3月5日 上午 8:30— 9:50
|
长宁区
玉屏南路
560弄18号
|
语文
|
3月5日 上午 10:10—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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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3月5日 下午 13:00—14:20
|
|
素描
|
3月6日 上午 8:30—11:30
|
|
色彩
|
3月6日 下午 13:00—16:00
|
|
综合能力(一)
|
3月6日 上午 8:30—10:00
|
|
综合能力(二)
|
3月6日 上午 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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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分条件
如符合二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加分证明必须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递交。
加分项目
|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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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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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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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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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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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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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
|
20
|
凭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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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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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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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
14
|
|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
10
|
|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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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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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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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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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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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所属中职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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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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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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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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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侨办、上海市台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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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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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方法
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资格线。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四门课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素描、色彩的成绩),择优录取。
(二)理工类专业录取方法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三门课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的成绩),择优录取。
十、录取结果的公示与备案
(一)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一、报到和新生管理
(一)录取的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未经申请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我院将组织新生进行职业通识教育。职业通识教育期间的书籍费、资料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育费用。职业通识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根据教委文件精神,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1年9月入学。
十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一般高职专业 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 100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德合作专业 12000元/学年 (沪价费[2004]38号)
(二)住宿费:1500元/学年(4人/间) (沪价费[2004]51号)
(三)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三、颁发证书
修学期满,符合要求毕业,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的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联系方法
招生咨询电话:64038240 54962336
招生监督电话:57132760
查询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声讯电话:168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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