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简章

2011-02-14 来源:自主招生网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杨浦   营口   101

 东沪校区: 上海     宝山   同济支  199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数350人:其中高中生230人(包含3名退役士兵);三校生120人。

招生对象:符合2011年上海市教委规定条件的高中生和三校生。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高中生

计划数

三校生

科类

学费

/

其中退役

士兵计划

临床工程技术

(中日合作医疗电子工程)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1200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监管)

高职

三年

 

60

文理兼收

7500

 

软件技术

(医疗器械软件)

高职

三年

 

60

文理兼收

7500

 

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5000

 

康复工程技术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5000

 

临床工程技术

(中日合作)

专科

三年

50

 

文理兼收

12000

 

物流管理

(医疗器械物流管理)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5000

1

市场营销

(医疗器械营销)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5000

2

放射治疗技术及设备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5000

 

 

附:退役士兵只招高中生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高中生:

1、总分确立的原则:总分=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分+加分。

2、录取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高中生)和考生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分+加分的总分成绩,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处理原则: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生对理工科、医学、人文、自然等知识的了解程度及社会热点问题等的认识和看法。

5、加分条件(如符合两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1)曾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20分;

2)曾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10分;

3)高中期间获上海市及以上运动会单项比赛前六名、团体赛前三名的考生加5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可获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我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带好相关证明(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二) 三校生:

1、总分确立的原则:总分=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分+加分。

2、录取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三校生)和考生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分+加分的总分成绩,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处理原则: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综合技能(软件技术专业)或食品药品综合技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

5、加分条件(如符合两项以上,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1)曾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20分;

2)曾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加10分;

3)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

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二等奖或个人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0分;

5)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三等奖或个人单项二等奖获得者加5分;

6)烈士子女加10分;

7)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可获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我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带好相关证明(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一般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临床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00----1200元。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报名、考试费

1)、报名费:14元。

2)、考试费:26/门。

(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报名、考试费共计118元。其中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4=104元。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50266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5483431021-654855513363分机

十四、网址

www.smi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新生第一年在校东沪校区就读;第二、第三年在校本部就读。

(二)、退役士兵的报考条件:

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退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退役士兵(本校退役士兵只招高中生)具有报考资格。退役士兵无须网报,直接于226~227日带好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伍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毕业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同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时间:8:30~15:30,地点:营口路101号。招生院校将根据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填报志愿

本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共24所,按照自由组合的原则,分为四组。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取其中一组中的有关院校填报。我校在C组,C组共有7所院校组成,除我校外,另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6所院校。

(四)、咨询和报名

1、考生可通过www.smic.edu.cn了解我校有关自主招生的情况。

2、考生从2011218~21日通过http://edu.online.sh.cn(上海热线教育频道)进行网上报名,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

(五)、确认信息

1226~27日凡是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本人)来本校确认信息(专业志愿不能更改)、交费和领取考试准考证。

时间:8:30~15:30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101

2、确认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高中生:

1)网上报名流水号;

2)应届高中生须提供2011年高考报名号(秋季高考报名号)、本人身份证或学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高中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综合高中的考生必须由学校出具高中生(不是三校生)的证明(须盖学校公章);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片);

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报名考试费共计118元。

三校生:

1)网上报名流水号;

(2)  2011年应届“三校生”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须盖学校公章);历届“三校生”必须由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须盖学校公章)或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片);

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报名考试费共计118元。

以上证件必须齐备,否则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六)、考试办法

1C组内院校实行三门文化课统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门总分450分。退役士兵另行出卷。

2、高中生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理工科、医学、人文、自然等知识的了解程度及社会热点问题等的认识和看法;三校生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综合技能(软件技术专业)或食品药品综合技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业)。

3、文化考试时间:358:30-9:50英语;10:10-11:40语文;13:00-14:20数学;14:40-15:40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退役士兵文化考试集中在建桥学院,时间和地点也详见准考证。

(七)、被录取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择时安排为期一个月的新生培训。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专门成立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校招生领导小组、校招生监察小组,录取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最后审批,校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对依法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

2、经审批通过的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示。

3、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在录取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验和体检,凡发现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最终未获得毕业证书等情况,学校将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备注:招生简章中的相关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化,会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