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简章

2011-02-14 来源:自主招生网

  一、学校介绍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卫生技术学院,是一所上海市教委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培养相关医学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基地,是本市唯一的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内(周祝公路279号),占地面积29.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24万余平方米,学校拥有多个公共实训中心,是本市开展多种形式卫生职业培训的重要场所。学校现有7个系,2个直属部,2个学院,设有15个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为98%。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本着“素质为先、技能为本、医技为主、全面发展”的培养宗旨,秉承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的优良办学传统和人文精神,确立“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服务定位。在上海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卫生中心城市进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人才培养基地的重要作用,成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国内领先的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凡符合2011年上海市教委规定的高中生和三校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退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复、退军人。
  
  3、临床医学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主要培养乡村医生方向,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各区县2011年需求数详见校园网,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
  
  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

学制

科类

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就读地址

高中生

三校生

护理

3

文理兼收

150

65

85

7500

1000

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

护理(中美合作)

3

文理兼收

60

20

40

15000

1000

护理(口腔卫生)

3

文理兼收

15

8

7

7500

1000

护理(助产)

3

文理兼收

15

8

7

7500

1000

医学检验技术

3

文理兼收

17

7

10

7500

1000

医学营养(食品卫生)

3

文理兼收

10

6

4

7500

1000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

3

文理兼收

15

8

7

7500

1000

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

3

文理兼收

10

4

6

15000

1000

眼视光技术

3

文理兼收

30

18

12

7500

1000

医学影像技术

3

文理兼收

12

5

7

7500

1000

药学

3

限招理科

18

13

5

7500

1000

药学(药物制剂与检测)

3

限招理科

18

13

5

7500

1000

临床医学

3

文理兼收

30

25

5(限招奉贤区考生)

7500

1000

   

 

 

400

200(含3名退役士兵)

200

 

 

 

  注:1、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2、护理专业限招女生。
  
  3、退役士兵可自行选报除临床医学外的十二个专业中的三个专业。
  
  四、咨询与报名
  
  (1)咨询:考生可在1月下旬起通过学校网站www.sihs.cn“招生就业”中了解有关自主招生的情况。
  
  (2)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办法。考生于2011年2月18日-21日通过“上海热线教育频道”系统报名,报名网址:edu.online.sh.cn,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步骤,准确输入个人信息并填报志愿,同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退役士兵无须网上报名,直接于2011年2月26-27日9:00-15:00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周祝公路279号)现场报名并缴费,须带好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伍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毕业的相关证书。凡入伍期间立功受奖的交证书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2011年2月26日-27日8:30—15:30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周祝公路279号2号楼)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
  
  ①2011年高考报名号(或区县高招办证明),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同学可于2月22日在114.80.221.68网站上进行补报名;
  
  ②网上报名流水号;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三校毕业生: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
  
  ⑤历届毕业生:带好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同一底片);
  
  ⑧报名及考试费(按沪价费[2006]5号文件),高中生:报名费14元,文化课三门测试费78元,共计92元。三校生:报名费14元,文化课三门测试费78元,专业基础理论测试费26元,共计118元。退役士兵:报名费14元,文化课三门测试费78元,共计92元。
  
  备注:报考时无高中阶段毕业证书者,9月份入学时须持毕业证书原件交学校验收,仍无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填报志愿办法
  
  2011年参加自主招生的院校共26所,按照自由组合的原则,分为四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组,在同一组内可填报三所学校志愿,一所学校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此外,考生应写明是否愿意调剂到本组内其他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医药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七所学校同在C组,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三所,并应写明是否愿意调剂到本组内其他学校,但不能跨组填报其他学校。
  
  六、考试办法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医药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机学院实行组内文化课统考。
  
  1、文化课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笔试、不设听力),每门单科满分150分,三门总分450分。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测试不分卷,复员和退役军人测试分卷进行。
  
  文化课测试时间:
  
  3月5日: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
  
  3月5日:复员、退伍军人
  
  考试地点:高中生、三校生:周祝公路279号2号楼;复员、退伍军人:浦东新区康桥路1500号上海建桥学院。
  
  2、面试、理化技能操作测试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
  
  高中生:只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不参加专业基础理论测试,面试为50分,理化技能操作测试为30分。
  
  三校生:面试、理化技能操作测试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都要参加,面试为50分,理化技能操作测试为30分,专业基础理论测试为150分。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内容:《正常人体学》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2011年3月5日(周六)
  
  理化技能操作测试内容:主要观察学生操作能力的准确性、协调性和条理性,如:固体物质的称量、液体物质的量取等。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公民素养、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综合测试。
  
  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周六),考生名单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周祝公路279号2号楼。
  
  备注:各科目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办法
  
  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3划定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
  
  2、高中生按文化考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三校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等的合成分,参考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退役士兵文化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学校不再组织面试和其他相关测试。
  
  4、临床医学专业由于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线上考生在未被组内第一志愿院校录取、二志愿学校未录满的情况下,可投档二志愿学校继续录取,二志愿学校也未录取,可投档三志愿学校继续录取,如考生第三志愿未被录取,将进行调剂投档。如我校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招收二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语、数、外三门文化课测试。
  
  6、学校于3月中旬完成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于3月18—24日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同时报教委主管部门备案,3月25日寄发预录取通知书,4月2日8:30-15:30学生凭“预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注册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将不能参加今年的三校生和秋季高考。
  
  八、加分政策
  
  1、推荐加分:
  
  A、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
  
  B、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20分。
  
  C、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5分。
  
  D、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15分。
  
  2、技能加分:
  
  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20分。
  
  B、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
  
  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获得者,加10分。
  
  D、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与原所学属同一类专业者,加5分。
  
  3、政策性加分:
  
  A、烈士子女,加10分。
  
  B、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C、少数民族,加3分。
  
  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时交我校审核。2、如即符合推荐加分又符合技能加分,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3、加分计入考试总分。
  
  九、毕业发证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新生教育
  
  新生录取后,学校将在5月至6月组织学生进行新生教育和预科学习,新生教育期间的书籍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学费用。
  
  十一、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向社会公布的依法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录取结果由招生办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最后审批,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经审批通过的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名单须向社会公示。
  
  3)为保证依法自主招生改革顺利进行,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对自主招生进程,自始至终进行监督。监督电话:33755321。
  
  十三、咨询电话及周边交通
  
  电话:33755214、33755206
  
  交通:直达交通:624路、万周专线、周南线、惠松线、南新专线;换乘:451路、581路、603路、639、东周线、广野专线、原野专线、梅周线、沪南线、周川专线于周浦下,再换乘上述五条直达线路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