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电机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11-02-14 来源:自主招生网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闵行    江川     690 

闵行西校区:    上海闵行   文井  路   88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学费

科类

考生类型

物流管理

20

3

7500/

文科

高中生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15

3

18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3

7500/

理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加合作)

10

3

18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5

3

180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10

3

18000/

物流管理

10

3

7500/

文科

三校生

国际商务(中澳合作)

5

3

18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5

3

7500/

理科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5

3

180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5

3

18000/

 

120

其中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2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0106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员、退伍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二、考试办法

1、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为联合招生组,实行组内文化课统考。

2文化课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门总分450分。退役士兵另行出卷。

3、学校加试科目:

高中生生源: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满分150分;

三校生生源: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满分150分;其中文科考生参加《现代物流》证书有关知识点考试;理科考生参加《维修电工中级》证书有关知识点考试。

4、考试地点: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校本部)。退役士兵另定。

三、录取办法

1、高中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校内加分(符合我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综合能力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2、三校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校内加分(符合我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专业技能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3、退役士兵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退役士兵统考成绩另行制定录取分数线。

四、校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只能享受最高分一项,不作累计加分)见附件

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到招生办公室填写并上交《2011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自主招生校内加分申请表》,以便我校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五、入学管理

1、新生录取后,学校将在5月~6月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学生除自理书籍、资料费、住宿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市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实行同等管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教育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8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900-1500,住宿人数8人间或4人间。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考生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门。(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

名称

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462998264300980*3064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4622606

十四、网址

www.sdj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