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电机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一、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年) |
学费 |
科类 |
考生 类型 |
就读地点 |
物流管理 |
30 |
3 |
7500元/年 |
文科 |
高中生 120 |
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 |
国际商务 (中澳合作) |
40 |
3 |
18000元/年 |
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3 |
7500元/年 |
理科 |
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加合作) |
5 |
3 |
18000元/年 |
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
||
汽车运用技术 (中加合作) |
5 |
3 |
18000元/年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
10 |
3 |
18000元/年 |
|||
物流管理 |
15 |
3 |
7500元/年 |
文科 |
三校生 70 |
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 |
国际商务 (中澳合作) |
10 |
3 |
18000元/年 |
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5 |
3 |
7500元/年 |
理科 |
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5 |
3 |
7500元/年 |
|||
汽车运用技术 (中加合作) |
5 |
3 |
18000元/年 |
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中澳合作) |
10 |
3 |
18000元/年 |
|||
合 计 |
190 |
其中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2名(限报三校生招生专业) |
二、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9〕7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学〔2009〕77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 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退伍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退役士兵。
3.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限招英语。
三、招生咨询与报名:
1. 考生可通过上海电机学院网址http://sdju.edu.cn进入“招生就业”中的阳光招生平台了解有关自主招生情况,咨询电话:64629982、64300980*3064。
2. 考生从2010年2月20日~23日通过网址edu.online.sh.cn(上海热线教育频道)进行网上报名;2月27日上午8:30~28日下午3:00,凡第一志愿填报上海电机学院的考生来本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办理有关手续;退役士兵无须网上报名,直接于2月27日~28日进行现场报名。
3. 报名地址:闵行江川路690号(校本部)。
四、现场确认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 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籍卡、户口簿;
2. 往届高中生出具在上海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录取后审查考生毕业证书,凡未获得高中阶段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应届高中生出具2010年高考报名号;2010年应届“三校生”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历届“三校生”由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或持毕业证书。
3. 符合我校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填写申请表,交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4.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 考试报名费14元,语、数、外、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每门测试费26元,共计118元。
6. 凡参加报名的复员、退伍军人须具有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役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毕业相关证书、凡入伍期间立功受奖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报名手续确认后,学校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测试(请妥善保管)。
五、填报志愿办法
1. 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等七所院校共同组成联合招生组(简称C组)。
2. 按规定:每个考生限报一组院校。一组院校内限报3所院校。凡选择C组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上海电机学院,可在第二、第三志愿填报C组的其它2所院校。
3. 对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的考生根据文理科对口专业予以填报,并在对口专业范围内按文、理选择一个科类,按不同科类填报二个或三个专业志愿,并在是否愿意调剂到中外合作专业一栏中给予明确注明。
六、考试办法
1. 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等七所院校共同组成联合招生组(简称C组),实行组内文化课统考。
2. 文化课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门总分为450分。退役士兵另行出卷。
3. 文化课统考时间:2010年3月6日上午8:30~9:50英语、10:10~11:40语文;下午13:00~14:20数学;退役士兵文化课统考集中在新侨学院,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 学校加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高中生生源),满分150分;专业技能测试(三校生生源),满分150分。
5. 学校加试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3月6日下午14:40~16:10。
6. 文化课统考、学校加试科目考试地点:考试全部安排在闵行江川路690号(校本部)。
七、录取办法
1、高中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校内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综合能力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2、三校生
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校内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根据报考文、理科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若愿意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情况下按专业技能测试,英语、数学、语文成绩依次排序。
3、退役士兵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退役士兵统考成绩另行制定录取分数线。
4、对有特殊特长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可破格录取。
八、校内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只能享受最高分一项,不作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填写申请表,交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
1.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0分。
2.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奖项者、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者加20分;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区学科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加10分。
3.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加20分;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加10分。
4.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加10分,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证书者加5分。
5. 少数民族加5分。
九、入学管理
1. 新生录取后,学校将在5月~6月期间组织学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学生除自理书籍、资料费、住宿费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2. 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其他生源的学生实行同等管理,如违反校纪校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十、毕业发证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监督机制
为做好依法自主招生工作,学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自主招生监督领导小组,全面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十三、校区分布及周边交通
闵行校区(校本部)位于中国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搭乘轨道交通1号线至莘庄转乘轨道交通5号线至华宁路站。周围1公里内有公交车闵马线、闵红线、闵东线、莘荷线、江川1路、江川2路等公交车。
杨浦校区位于中国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周围1公里内有公交59、142、103、515、124、863、868、874、220、135、118、137等公交车。
十四、其他
专业介绍、综合能力测试大纲、专业技能测试大纲均可通过http://sdju.edu.cn网址进入“招生就业”中的阳光招生平台了解有关自主招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