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2010-02-02 来源:上海高考网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101号(校本部)

  上海市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校东沪校区)

  三、层次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数400人:其中高中生280人(包括退役军人3人);三校生120人。招生对象:符合2010年上海市教委规定条件的高中生和三校生。

  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表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高中生

计划数
三校生

科类

学费
元/年

其中退役
士兵计划

中日合作 临床工程技术
(医疗电子工程)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12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远程医疗)

高职

三年

 

60

文理兼收

7500

 

卫生信息管理
(医疗器械软件及技术)

高职

三年

 

60

文理兼收

7500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专科

三年

20

 

文理兼收

5000

 

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

专科

三年

40

 

文理兼收

5000

 

康复工程技术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5000

1

中日合作 临床工程技术

专科

三年

50

 

文理兼收

12000

 

物流管理
(医疗器械物流管理)

专科

三年

30

 

文理兼收

5000

1

市场营销
(医疗器械营销)

专科

三年

40

 

文理兼收

5000

1

放射治疗技术及设备

专科

三年

40

 

文理兼收

5000

 

 

 

 

 

 

 

 

 

 

 

 

 

 

 

 

 

 

 

  附:退役士兵只招高中生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高中生:

  1、总分确立的原则:总分=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测试分 +高中阶段表现分+有关政策性加分。

  2、录取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高中生)和考生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能力考试分+高中阶段表现分+有关政策性加分的总分成绩,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处理原则: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4、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学生对理工科、医学、人文、自然等知识的了解程度及社会热点问题等的认识和看法。

  5、高中阶段表现分:将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的综合表现,给予0至20分的表现分,具体规定如下:

  (1)、曾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表现分为20分;

  (2)、曾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表现分为10分;

  (3)、高中期间获上海市及以上运动会单项比赛前六名、团体赛前三名的考生加5分。

  可获高中阶段表现分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我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带好相关证明(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以上加分以分值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6、有关政策性加分:对于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适当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以上加分也以分值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二)三校生:

  1、总分确立的原则:总分=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技能测试分 +“三校”学习阶段表现分+有关政策性加分。

  2、录取原则:依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三校生)和考生三门文化课(语、数、英)考试总分+综合技能测试分+“三校”学习阶段表现分+有关政策性加分的总分成绩,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同分处理原则: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4、综合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技能基础。

  5、“三校”学习阶段表现分:将依据考生“三校”学习阶段的综合表现,给予0至20分的表现分,具体规定如下:

  (1)、曾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表现分为20分;

  (2)、曾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表现分为10分;

  (3)、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表现分加15分;

  (4)、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二等奖或个人单项一等奖获得者,表现分加10分;

  (5)、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项目个人全能三等奖或个人单项二等奖获得者,表现分加5分;

  可获“三校”学习阶段表现分加分的考生,必须在我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以上加分以分值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6、有关政策性加分:对于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适当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少数民族、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招生部门审核备案(过时不予受理)。以上加分也以分值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三)、报名及考试费:

  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每门(沪价费【2006】第5号),考试费共计(26元×4门)104元,两项总计118元。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专科: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临床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高职: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00元 — 1200元(4人间 — 8人间)(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502660 65499003

  十三、投诉电话

  校办:021-65483431;纪委:021-65485551转3363分机

  十四、网址

  www.smic.edu.cn或www.smiczbb.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困难学生伙补和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相对完善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新生第一年在校东沪校区就读;第二、第三年在校本部就读。

  (二)、退役士兵的报考条件是:

  复员、退伍一年内持有复、退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业证书的退役士兵(本校退役士兵只招高中生)。退役士兵无须网报,直接于2月27~28日带好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伍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毕业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同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时间:8:30~15:30,地点:营口路101号。招生院校将根据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填报志愿

  本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共有24所,按照自由组合的原则,分为四组。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取其中一组中的有关院校填报。我校在C组,共有7所院校组成,除我校外,另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6所院校。

  (四)、咨询与报名

  1、考生可通过www.smic.edu.cn或www.smiczbb.com了解我校有关自主招生的情况。

  2、考生从2010年2月20日~23日通过edu.online.sh.cn(上海热线教育频道)进行网上报名。

  (五)、确认信息

  1、2月27日~28日凡是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本人)来本校确认信息(专业志愿不能更改)、交费和领取考试准考证。

  时间:8:30~15:30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101号

  2、确认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高中生:

  (1)、网上报名流水号;

  (2)、本人身份证、学籍卡、户口簿;(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必须提供2010年高考报名号(秋季高考报名号),综合高中的考生必须由学校出具高中生(不是三校生)的证明(须盖学校公章);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片);

  (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报名考试费共计118元。

  三校生:

  (1)、网上报名流水号;

  (2)、2010年应届“三校生”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须盖学校公章);历届“三校生”必须由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须盖学校公章)或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所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同一底片);

  (5)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6)报名考试费共计118元。

  以上证件必须齐备,否则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六)、考试办法

  1、C组内院校实行三门文化课统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每门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门总分450分。退役士兵另行出卷。

  2、高中生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理工科、医学、人文、自然等知识的了解程度及社会热点问题等的认识和看法;三校生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技能基础。

  3、文化考试时间:3月6日上午8:30—9:50英语;10:10—11:40语文;下午1:00—2:20数学;2:40—3:40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退役士兵文化考试集中在新侨学院,时间和地点也详见准考证。

  (七)、被录取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择时安排为期一个月的新生培训。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专门成立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校招生领导小组、校招生监察小组,录取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小组最后审批,校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对依法自主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2、经审批通过的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名单将通过我校网站向社会公示。

  3、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在录取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验和体检,凡发现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最终未获得毕业证书等情况,学校将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备注:简章中的相关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化,会在我校招生就业网站公告栏公告!

  联系招办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Shanghai Meidical Instrumentation College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 101 号

  邮政编码: 200093

  学校网址: www.smic.edu.cn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招生网址: www.smiczbb.com

  咨询电话: 021-65502660 6549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