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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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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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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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海路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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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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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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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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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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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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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划数共710名。其中应、历届三校毕业生610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10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生 88名;复退伍军人2名。详情查看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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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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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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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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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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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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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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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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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历届三校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一)测试要求: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
织的校考(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测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校考成绩中英语部分改为日语部分进行测试。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
织的校考(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素描》、《色彩》科目。《素描》、《色彩》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90分钟。
4、报考《应用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语》。
5、报考《应用日语》专业须加试《日语口语》。
6、报考《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
以自愿为原则,可以报名参加报考对应语言类专业的《口语》测试。
7、以上语言类《口语》测试分值均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二)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应用日语》专业考生不得转录其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
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4、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各专业录取则按
《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
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测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均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素描》、《色彩》测试。《素描》、《色彩》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4、报考语言类专业:除《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口语》必考外,《应
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
可以报名参加对应报考语言类专业的《口语》测试。
5、语言类专业《口语》测试分值均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6、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A=100;B=90;C=75;
D=60;F=40。
(二)录取办法: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
50%+校考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
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
50%+校考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
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艺术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 专
业测试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
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
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4、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
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考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专业则优先录取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术
类则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5、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二志愿录取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出现同分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语文、政治科目顺序;工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数学、政治科目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三、复退伍军人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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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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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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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2、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3、其他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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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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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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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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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人;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人。(沪价费【2006】第005号】、沪价行【2000】第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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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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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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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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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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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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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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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8021818、021-68020551、021-68020632 021-6802093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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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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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802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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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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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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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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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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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
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
2、2013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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