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简章

2014-01-08 来源:

一、学校全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三、层次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应用日语专业语种限招英、日语,其它专业不限,入学后为英语教学。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4年自主招生计划240 名,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齐全考生40名(A类考生),学业水平不全考生10名(B类考生),三校毕业生190名(C类考生)。
考生类型说明:
A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且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齐全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历届高中毕业生及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C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及历届三校生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A类考生
B类考生
C类考生
学制
备注
01
通信技术
2
 
7
3年
 
02
应用电子技术
2
 
8
3年
 
03
安全防范技术(产品制造和集成技术方向)
5
 
32
3年
 
04
计算机网络技术
2
 
7
3年
 
05
信息安全技术
2
 
8
3年
 
06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
 
6
3年
 
07
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机床维修)
2
 
15
3年
 
08
数控技术
2
 
7
3年
 
09
商务管理
1
 
6
3年
 
10
创业管理
1
 
6
3年
 
11
人力资源管理
2
1
6
3年
 
12
会展策划与管理
1
1
6
3年
 
13
会计
2
1
6
3年
 
14
电子商务
2
1
6
3年
 
15
物流管理
1
1
6
3年
 
16
旅游管理
1
1
5
3年
 
17
酒店管理
1
1
5
3年
 
18
应用英语(商务英语)
2
1
8
3年
 
19
应用日语(商务日语)
2
1
8
3年
 
20
社会工作
5
1
32
3年
 
 
合计240
40
10
190
 
 
注:所有专业都文理兼收.
七、录取规则
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我校录取最低资格线;录取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无专业级差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凡技能证书与报考专业对口者,在录取分数线上优先考虑其填报专业。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考生:
1.文化要求:考生必须具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1)10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按下列方法折成对应分数:
等第
A
B
C
D
F
折算分
100
90
75
60
40
(2)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A”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3(即100分×1.3=130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B”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2(即90分×1.2=108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语文、数学、或外语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获“C”等,则该门科目成绩加权系数为1.2(即90分×1.1=99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学校3月初组织素质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为6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人文艺术素养、健康与安全、信息科技等高中毕业生应知应会知识及操作技能。
2、录取方法: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素质技能笔试成绩+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笔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生(往届)、三校生、退役士兵:
1、文化要求。
必须参加学校2014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入学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和生活常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占30%、生活常识占10%),以中职校语数外教学大纲为基础,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人文艺术素养、健康与安全、信息科技等中职毕业生应知应会知识及操作技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录取方法。
录取时先分生源类别(往届高中生、三校生、退役士兵),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入学测试成绩高的考生。
 
八、免笔试条件
第一志愿报我校的考生,经面试审核,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笔试。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或连续两次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且填报专业对口者;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且填报专业对口者。
 
九、加分条件
 
加分类别
加分项目
分值
证明单位
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资格证书类加分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30
凭获奖证书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获得者
25
全国职业院校技
大赛三等奖获奖者
20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15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20
上海市教委
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15
市级职教集团
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二等奖获得者
10
职教集团技能竞赛三等奖获得者
5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高级证书且与填报专业对口者
20
国家劳动和社保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获政府职能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中级证书且与填报专业对口者
10
评优加分
高中阶段获得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5
区县教育局
控股公司(局)
政策加分
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5
民政部门、侨办、上海市台联会
烈士子女
10
1.同一类别的加分不能累计,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同类别的加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30分。加分计入录取总分。
2.可加分的考生,请带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确认信息时,交我校招生办审核备案,过时不再办理,所有获奖证书须经我院审核后,加分才能生效。
3.上交证书截止日期:2014年3月1日。
十、招收男女生比例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专业 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三、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联系电话
021-69990068(招生办);021-39004431(传真)
十五、投诉电话
021-69990026(监察室)
十六、网址
http://www.scst.edu.cn
十七、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