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简章

2015-01-16 来源: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学校名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101号
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天雄路369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5年专科自主招生总计划290名。其中面向高中生287名,面向退伍士兵3名。
序号
专业名称
学 费
(元/年)
总计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伍
士兵
1
临床工程技术(中日合作医疗电子工程方向)
12000
40
1
39
 
 
2
临床工程技术(中日合作方向)
12000
50
1 
49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监管方向)
5000
20
0 
19
1
4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5000
15
1
14
5
卫生信息管理(医用信息方向)
5000
15
 
14
1
6
软件技术(医疗器械软件方向)
5000
20
1
19
 
 
 
 
 
 
 
7
计算机网络技术(远程医疗方向)
5000
20
 
19
1
8
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
5000
15
 
15
9
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
5000
15
1
14
 
 
 
 
 
 
 
10
康复工程技术
5000
20
 
20
11
医学影像技术
5000
10
1
9
12
放射治疗技术及设备
5000
15
 
15
13
生物制药技术
5000
20
1
19
14
医学检验仪器管理与维护
5000
15
 
15
 
合计
 
290
7
280
3
 
说明:3名退伍士兵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单独组织、录取标准单列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教学语言种类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素质技能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六门以上(含六门)成绩须达到D等及以上,方可报名。
(2)根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成统一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3)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内容、分值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考生一致。
2.录取资格及办法
(1)录取资格:
数学、物理、化学三门课程至少有一门达到C等及以上具有录取资格。
(2)录取办法
按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资格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素质技能测试、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对应分数高低排序。
 
(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办法
1.入学测试与素质技能测试要求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采用自主命题方式考试。 其中,“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内容,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素质技能测试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6个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
2.录取办法
(1)依据总分划定各类考生最低录取资格线。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资格线上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退伍士兵录取办法
退伍士兵录取工作,根据其统一测试的文化成绩及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列。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px号)
一般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px号)
中外合作专业(临床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120px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住宿费标准
700元-120px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沪财费[2006]005号 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550266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35316651
十三、网址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报名要求与考试
1、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
2、报名办法:2015年2月11日至2月13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招生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3、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
(二)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6-7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提供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高中生、三校生提供毕业证书)、加分证书、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校(营口路101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递交手续(截止时间:3月7日15点)。上述所有证件、证明、证书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三)退伍士兵报名办法考试及录取
2015年3月6-7日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营口路101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考试单独组织、计划单列、录取标准单列。
(四)2015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六)新生在浦东校区就读。
(七)其他情况见学校招生简章。
(八)本章程由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