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简章

2015-01-16 来源: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5年自主招生180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
九、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且所有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D级及以上。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折算分为:A=100;B=90;C=75;D=60;F=40。
(2)须参加《素质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2.录取办法
(1)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折算分÷10×80%+素质技能测试成绩×20%+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合成录取总分,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物理、政治、历史、地理先后顺序)高低排序录取。
(2)如本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时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取规则同第一志愿考生。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历届高中生、应、历届三校生
1.文化成绩要求
须参加《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
2.录取办法
(1)学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市教委规定的加分合成录取总分,依据考生录取总分成绩的顺序,参考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2)如本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时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取规则同第一志愿考生。
(三)退役士兵
测试及录取办法按市教委、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护理(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按《沪卫科教[2011]1号》执行。
临床医学(院前急救)专业按《沪卫政[2013]15号》执行。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33755214、33755215、33755206(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33755321
十四、网址
http:// www.sihs.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困难新生生活补贴、困难学生医保补助、冬令补助等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须所有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
(二)报名办法:2015年 2 月 11 日至 2 月13 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2015年3月6日、7日考生到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试内容、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地点:《入学测试》主要考察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和生活英语4个方面的内容。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50分;《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日期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加分条件:
具体加分政策以市教委规定的2015年高考加分文件为准。
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附件1:
2015年“依法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总计划
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应届高中生、历届高中生
三校生
退役
士兵
护理
3
文理兼收
41
23
1
17
 
护理(中美合作)
3
文理兼收
18
10
 
8
 
护理(口腔护理)
3
文理兼收
8
3
 
5
 
护理(助产)
3
文理兼收
8
3
 
5
 
护理(儿科护理)
3
文理兼收
8
3
 
5
 
护理(老年护理)
3
文理兼收
10
5
 
5
 
医学检验技术
3
文理兼收
9
4
 
5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
3
文理兼收
8
2
 
5
1
眼视光技术
3
文理兼收
11
4
1
5
1
医学影像技术
3
文理兼收
8
3
 
5
 
药学
3
文理兼收
9
8
1
0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3
文理兼收
30
25
 
5
 
临床医学(院前急救)
3
文理兼收
12
7
 
5
 
合 计
180
100
3
75
2

 
注: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