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16-02-25

  一、分专业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退役 军人

01

建筑设计

5

02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方向)

10

5

03

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方向)

10

04

园林工程技术(景观设计方向)

10

05

风景园林设计

10

5

06

建筑室内设计

10

07

建筑工程技术

20

5

08

建设工程管理(房屋建筑方向)

20

5

09

工程造价

25

5

10

电子商务

20

10

3

11

会计

30

10

2

12

金融管理

20

5

13

报关与国际货运

20

10

14

物流管理(口岸方向)

20

15

酒店管理

25

16

工商企业管理

10

5

2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25

7

18

汽车营销与服务

15

1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6

20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55

7

21

助产

20

5

22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25

5

23

艺术设计(室内空间方向)(艺术类)

25

5

24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类)

15

25

产品艺术设计(艺术类)

15

合计

480

100

5

2

  注:1、建筑设计、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方向)、建筑设计(城市设计方向)、建筑室内设计、园林工程技术(景观设计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产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室内空间方向)、护理(涉外护理)、助产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2、退役士兵计划单列,退役士兵录取规则按教委有关文件执行。

  二、三校生和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报名条件:

  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历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和本市历届、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文化考试科目

分值 (满分)

技能考试

 

科目

分值(满分)

 
 

艺术类专业

入学测试

150

素描(二)

100

 

非艺术类专业

入学测试

150

素质技能测试

100

 

  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合成原则:

  艺术类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二)成绩+政策加分;

  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2、录取原则:

  在学院划定的资格线上,根据填报的第一院校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以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入学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则按照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过素描测试。

  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

  免笔试,面试录取须第一志愿报考,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40%。面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录取。

证书类别

对口专业(一志愿)

证书等级

颁证机构

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装饰美术设计师、CAD岗位证书

建筑室内设计

高级证书一张或对口中级证书二张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绿化工、插花员、花卉园艺工、装饰美术设计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CAD岗位证书

园林工程技术(景观设计方向)、风景园林设计

物流员、物流师、电子商务师、营销师、仓库保管工、国际贸易单证

物流管理(口岸方向)

旅游行业酒店外语等级证书B级、客房服务员、会务接待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食品质量检验员、茶艺师、调酒师

酒店管理

电子商务师、仓库保管工、速录师、营销师、会展策划师、秘书上 岗证书、信息安全师、国际贸易单证

工商企业管理

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配件销售员、营销师(汽车)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

电子商务师、计算机操作员、数据库管理员、程序员、计算机网络技术员、网页设计制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计算机网络技术

BIM、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监理员、造价员、材料员(行业证书)

建设工程管理(房屋建筑方向)、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

一张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二张以上类别的证书

行业

办公应用软件、钢筋工、混凝土工、砌筑工、抹灰工、模板工、建材物理检验工、CAD、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职业技能证书)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劳动和社保部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

导游证、旅游行业酒店外语等级证书A

酒店管理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个人全能或个人单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所有专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市、区级三好学生

所有专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区县教育局

上海市一、二、三等奖学金

所有专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三、学业水平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

  报名条件:

  符合2016年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参加10门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考试科目:

专业类别

校考科目

分值(满分)

备注

艺术类专业

素描(一)

300

考试大纲可在zs.shjgu.edu.cn查看

非艺术类专业

计算机基础

300

  录取规则:

  1、等第与分数:

  折算成绩科目除信息科技和地理之外其余科目按A:100分、B:90分、 C:75分、

  D:60分、F:40分的规定进行折算。

  2、录取总分合成原则:

  合成总分=学业水平成绩折算总分+校考成绩+政策加分;

  3、录取原则:

  在学院划定的资格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第一院校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合成总分从高分 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计算机基础。若第一志愿有缺额,则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以我院所规定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出的成绩总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录取参照非艺术类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过素描测试。

  免笔试,面试录取条件:

  1、须第一志愿报考,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40%。面试在笔试前进行,面试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录取。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获得一门及以上成绩为A,可申请面试。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获得二门及以上成绩为B,可申请面试。

  四、加分政策:

  所有参加笔试考生加分政策参照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执行,各项加分不得累计。

加分项目

颁证机构

分值

烈士子女

民政部门

20

少数民族

户口簿及身份证

5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市侨办

5

201511日之前获得高中阶段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

5

  五、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2016326

830 --1000

入学测试

(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总部教学大楼(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10301130

素质技能测试

(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的非艺术类)

13001430

计算机基础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的应届高中非艺术类考生)

13001530

素描(一)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的应届高中艺术类考生)

13001500

素描(二)

(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的艺术类考生)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

  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13:00—4日16:00。

  现场确认: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18、19日8:30—15:00到学院总部(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学生证原件、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历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或加分所需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4张、报名考试费等。

  报名费:

学生类别

报名考试费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非艺术类)

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科;合计:66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科,艺术类考试费:50/科;合计:90

学业水平全的应届高中生

(非艺术类)

报名费:14/人,考试费:26/科;合计:40

学业水平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报名费:14/人,艺术类技能考试费:50/科;合计:64

  退役军人报名:

  退役军人录取规则按教委有关文件执行,确认当天至学院总部(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现场进行报名。

  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招生热线:021-66761012、18801931998、36020098(FAX)

  招办网址:zs.shjgu.edu.cn 学院网址:www.shjgu.edu.cn

  QQ咨询群:222687432

  学院总部: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邮编:201901

  学院分部: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51号 邮编:20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