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2017-02-13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见附表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录取规则
1.考试科目
考生类别
科 类
统考科目
校测科目
分 值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素描、色彩
素描100分、
色彩100分
非艺术类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艺术类
入学测试
素描、色彩
入学测试15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非艺术类
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
入学测试150分;素质技能测试100分
2.成绩计算
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物理、化学)折算成绩办法为:每门科目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非艺术类考生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1000分;
●艺术类考生总分=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描+色彩)×3+政策加分,满分为1300分。
②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非艺术类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250分;
●艺术类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政策加分,满分为350分。
政策加分项按照2017年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
3.录取规则
●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分别划定艺术类、非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再按专业、总分顺序录取。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7个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可对第一志愿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降分录取,录满为止。但降分幅度控制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10%以内;
●同分情况下的录取办法为: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非艺术类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艺术类比较素描成绩;
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比较入学测试成绩;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院接受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艺术类专业须有我校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无面试形式):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非艺术类应届高中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同分时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艺术类应届高中生按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思想政治、信息科技、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历史、地理折算成绩;
三校生、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按入学测试成绩录取。
4.免笔试、经面试录取条件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下列考生,可免笔试、经面试录取:
●高中阶段(含高中及三校,下同)获得区县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高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二等奖学金(含)以上者;
●获得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含)以上者;
●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二等奖及以上者;
●获得国家卫计委认可的“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者;
●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或全国英语医护水平考试(METS)三级证书者;
●报考健身指导与管理(健身教练方向)、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的应届高中生中,其七门科目全合格,且参加学校创新实验项目者(以上海市高中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相关内容为依据);
●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2017年春季高考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0%以上者;
●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且参加2017年秋季美术与设计学类市统考,专业总成绩达本科资格线75%以上者;
●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获得两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或最高级以上证书者;
●高中阶段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高中阶段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健美(对口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说明:
 ①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6日9:00-14:00将相关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面试申请表(我校官网可下载)等材料交本校(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408号 招生办公室)审核,过时不予受理;
②初审合格者须于2017年3月11日参加本校组织的面试,详见面试通知单;
③各专业免笔试、经面试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50%;
④符合以上免笔试条件并经面试被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校网站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正式录取。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①“会计(涉外会计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②“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游戏设计”、 “护理”、“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工程造价”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③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素描”、“色彩”)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沪价行〔2000〕第117号,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
021-68023335、021-68023336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9005
十三、网址
www.shsipo.com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考生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时间等按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生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三)依法自主招生测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本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
(四)加分政策按2017年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新生正式入学时需自备笔记本电脑。
(六)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七)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八)本章程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专业
类别
专业
代号
专业(方向)名称
招 生 计 划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往届高中生及学业水平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01
报关与国际货运
10
8
 
02
电子商务
10
2
1
03
国际商务
10
2
 
04
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4
2
 
05
会计
15
10
1
06
会计(涉外会计方向)
5
5
 
07
金融管理
5
10
 
08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管理方向)
10
3
 
09
应用英语
12
10
 
10
护理
47
22
 
11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10
20
 
12
卫生信息管理(病案管理与医疗文秘方向)
18
10
 
13
计算机应用技术(互联网医疗信息技术方向)
20
12
 
14
健身指导与管理
27
7
 
15
工程造价
30
18
2
16
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方向)
18
8
 
17
建筑工程技术
20
8
 
1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工程设计方向)
15
3
1
19
风景园林设计
20
3
 
2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5
18
1
21
新能源汽车技术
13
10
 
22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12
 
23
数控技术
24
15
 
31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20
4
3
32
广告设计与制作
26
4
3
33
游戏设计
26
4
3
 计
455
230
15